三支一扶考试中,公基是多省必考内容,其河南华图教育文类知识大家都比较生疏,使大家的复习备考存在一定困难,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特意为考生们提供了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之公文写作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三支一扶考试。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议”这一文种在公务活动中若要使用,首先强调一定要经由会议讨论通过,未召开会议,不能对外制发。其次,决议作为高端文种,所涉及的一定要是重要事项。例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涉及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符合会议通过,也满足重要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这一文种经常同决议进行比较考察,考生也容易混淆。值得注意的是,“决议”必须经由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的适用范围则没有这一要求,实际使用中无论是否召开过会议,满足其他适用范围的要求均可以制发。例如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是在会议通过之后发布。除此之外,在考察中,“决定”常用于针对重要或者重大事项作出安排、部署或者指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是所有公文中直接在适用范围中强调其“强制性”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受令机关必须执行相关要求。与之相应,具有强制性的文件我们熟悉的就是法律和法规,党政机关不是立法机关,无权发布法律,但是可以制定具有相同效力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因此,“命令”可以从来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而“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则表明“命令”和“决定”不同,前者只能够用于嘉奖,后者则奖惩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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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议”这一文种在公务活动中若要使用,首先强调一定要经由会议讨论通过,未召开会议,不能对外制发。其次,决议作为高端文种,所涉及的一定要是重要事项。例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涉及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符合会议通过,也满足重要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这一文种经常同决议进行比较考察,考生也容易混淆。值得注意的是,“决议”必须经由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的适用范围则没有这一要求,实际使用中无论是否召开过会议,满足其他适用范围的要求均可以制发。例如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是在会议通过之后发布。除此之外,在考察中,“决定”常用于针对重要或者重大事项作出安排、部署或者指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是所有公文中直接在适用范围中强调其“强制性”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受令机关必须执行相关要求。与之相应,具有强制性的文件我们熟悉的就是法律和法规,党政机关不是立法机关,无权发布法律,但是可以制定具有相同效力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因此,“命令”可以从来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而“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则表明“命令”和“决定”不同,前者只能够用于嘉奖,后者则奖惩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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