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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民法中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华图教育 | 2020-05-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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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在公职考试当中,民法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虽然不难,但是有些细的内容如果不注意,也会造成失分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今天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内容给大家梳理下,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一、宣告失踪
(一)概念
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制度。
(二)条件
1.下落不明法定期限是两年,起算点是失去音讯之日,战争下落不明的,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之日起计算。
2.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比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3.公告期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确认,法院宣告失踪;如未确认,法院驳回申请。
(三)效力
设定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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