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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募的河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岗位落实工作通

2017招募的河南“三支一扶”人员 | 2020-06-2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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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岗位落实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编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2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3〕1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为我省2017年招募现仍在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能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结合服务期间的考勤情况,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合格的,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五)凡发现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就业岗位落实工作

  根据豫人社〔2013〕18号和豫人社〔2017〕42号文件精神,2017年招募的“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简称“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和就业岗位落实工作涉及到“三支一扶” 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务于2019年7月2日起开始考核工作,2019年8月15日前将《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三支一扶”办。2019年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并将人员聘用情况上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省辖市汇总后将《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各省直管县(市)将《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直接上报省“三支一扶”办。2019年9月1日至15日,各省辖市要组成督导组对所辖县(市、区)逐一督导。2019年9月16日至30日,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责令其限期落实。

  对2018年招募现仍在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同步进行考核并填写《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371-69690377

  0371-69690089

  电子信箱:hnrsscc@126.com

  附件:附件1-5下载

  1. 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2. 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

  3. 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满聘用登记表

  4. 2019年河南省“三支一扶” 人员服务期满聘用情况汇总表

  5. 河南省“三支一扶” 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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